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【家庭親子】〈家庭診療室〉孩子去生母家住 回來就不聽話

2010/11/17 06:00

Q:認識先生時我們都剛離婚,我沒小孩,他帶著小明。如今我們結婚半年,感情很好,只是小明之事困擾著我。6歲的他平日上幼稚園,還滿乖的,但有時週末或假日時去他生母處住,她與同居人在夜總會上班,生活作息紊亂,也不知如何教育小孩,小明回家後總是脾氣大、說話粗魯,而且猛吃帶回來的糖果、巧克力,很難管教。

小明生日快到了,他生母在當天替他舉辦生日宴,娘家人參與,因此先生說次日我們再邀請鄰居小朋友來家裡過生日。一個6歲孩子過生日值得如此盛大嗎?

心理諮商專家/林蕙瑛

A:6歲孩子的生日慶祝會簡單隆重有趣味即可,讓他感到溫暖、被尊重,並學習社交與客人相處,而不是大人們藉著他生日來聚會熱鬧。

小明的生母大概是一方面想彌補對孩子的虧欠,一方面也想向她家人炫耀她有一個可愛的兒子,就讓她去辦吧。當然妳與先生還是得在家裡辦個小型生日慶祝,邀請幾位小朋友來切蛋糕、喝果汁,告訴小明他又長一歲了,可以學習很多的事情。

慶祝生日事小,教育小孩事大。妳對6歲小孩的要求似乎高了些,通常父母離異,兩邊遊走居住的小孩,自一方父(母)家回到他居住的另一方父(母)家時,多少會出現一些外化的行為。因此不妨設身處地為他著想,生母只想看他卻不能好好照顧他,亂買東西來寵他,想吃什麼就讓他吃,小孩當時也許很開心,但他也感覺到生活被打亂,因此每次從生母家回來,因感到壓力,所以言行就走樣了。

小明的父親乃是關鍵人物。他得與前妻多方溝通,確定她所提供的居住環境與生活方式是穩定的且對小明有助益的,至少要約法三章,雙方對教養方式及探視原則有共識且願互相支援。妳除了從旁支持丈夫此舉外,也得經常與丈夫討論一致的教育態度與方式。

生母既然無法提供正常的教養,身為小明的父母,你們夫妻,尤其是妳,就應給他小孩所該獲得的親情與教育。

(家庭、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,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@libertytimes.com.tw,主旨上請註明「家庭診療室」,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。)

☆藝文新聞不漏接,按讚追蹤粉絲頁
☆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,請上自由藝文網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網友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