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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庭親子】〈廢核救家園〉房地產業者最該反核

2012/02/21 06:00

文/劉黎兒

Q:據報導,東電願意收購5年後還無法返鄉的福島核災災民房地產,這樣賠償是否周全?

A:這當然是非常不夠的,日本政府目前打算除污,把輻射污染除卻到每年20毫西弗以下的地區,就叫那些地區居民返鄉,亦即不再發給避難津貼,當然也不賠房地產。

不要說除染只有短暫效果,即使真的除到20毫西弗,居民也無法返鄉居住,而且只要還有20毫西弗,房產也不會有行情,東電不認購的話,就等於資產歸零。

東電打算收購的是5年之後輻射污染在50毫西弗以上的房子,但輻射污染現在都是只以較容易測出的銫等為基準,5年後許多輻射污染值會因半衰期而減半,銫裡面的銫134的半衰期是2年,5年後會剩下五、六分之一,其他也有些會略減,因此5年後的輻射值若還是只測銫的話,輻射值就會自動減半,但事實上若加測其他輻射物質的話就未必,但日本政府都打算只用銫的值來當基準,等待5年後自動減半。

但20毫西弗以下要硬回去住,50毫西弗以上收購,而20~50毫西弗的居民怎麼辦?房地產變成沒價值,考慮自己及家人健康,也無法住,而且東電也不收購,許多人還在繼續負擔30年房貸等,工作、房產都失去,只剩下債務,又得不到賠償,人生等於全毀。

按理,房產或其他資產、產品、設施等,若因輻射污染而蒙受損失,都應讓東電賠償或恢復原狀,但東電不認帳。

現在日本政府估算的是要賠4.5兆日圓,顯然不夠,又追加5兆日圓,但即使100兆日圓也完全不夠,遑論不到10兆日圓,因此要求賠償官司今後將會打不完,估測至少會有幾百萬件官司。

發生核災,最先價值歸零的就是跑不動的不動產(房地產),因此房地產業者應該率先反核、要求廢核才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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