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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庭親子】〈廢核救家園〉賣電不賣保證 台灣核電安全誰擔
當被要求保證台灣的核電廠安全,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居然回應「台電是賣電的事業,不是賣保證的!」(資料照/記者羅沛德攝)
文/劉黎兒
Q:電力公司常說核電很安全,但去年311福島核災後,台電董事長陳貴明不願意保證核電安全,核電到底安不安全?
A:核電原本沒有就安全可言,「核安」的辭彙本身是矛盾的,去年3月下旬立委田秋堇要台電對核電安全掛保證,問台電董事長陳貴明說:「可以保證台灣的核電廠安全嗎?」陳貴明居然回應「台電是賣電的事業,不是賣保證的!」這種心態還能讓台電繼續搞高風險核電嗎?
核電安全神話早已崩潰了,現在不僅台電無法保證,日本更是如此,2月13日在北海道札幌地院,612位居民對北電(北海道電力公司)提出訴訟要求廢核,關閉1-3號爐,理由是北海道泊核電廠耐震性不足,北電在法庭上自爆,提出的答辯書上表明「核電不可能有絕對的安全」。
日本全國各地都有許多類似要求電力公司廢核的官司,而首次自我否定核電絕對安全的,北電是第一個,北電表示「運用科技的機器機器、裝置、施設隨時會有某種程度的危險,追求核電絕對安全是不可能的」,雖然北電沒打算廢核,卻承認了核電的危險性,北電不反駁,乾脆攤牌了。
北電承認核電沒有絕對安全,要求法庭及居民不能要求追求絕對的安全性,而是要從危險性跟社會效用的對比,來判斷安全是否達到社會概念的水準以上或以下,亦即威脅要用電就要忍受危險,北電強調泊核電廠在311後,擔心遭海嘯而在高台上配備移動發電車,這樣就夠了。
北電說法讓日本國民驚訝,因為至今所有電力公司都在說謊,硬說核電是安全的,但現在電力公司連安全也無法保證;加上北電在申請建廠時,故意不考慮該地在板塊接境處附近有活斷層,耐震性及安全對策是應該廢核爭論點。
原告團認為「日本是世界有數的地震國,核電是最危險的發電方式,讓人無法安心過日子,只有廢核一途了」。
台灣狀況跟北電一樣,耐震指數更低,台電連董事長都不保證安全,當然更應廢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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