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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庭親子】〈同學哈啦會〉即使原諒 還是無法遺忘

2012/06/12 06:00

文/艾哈拉

男性公眾人物一旦外遇被抓包,通常會採取以下的作業流程:一、開記者會認錯;二、向社會大眾道歉;三、請求妻子原諒。由於艾哈拉也是「社會大眾」之一,所以當然可以說說自己的疑問!

首先,將不相干的「社會大眾」和身分特殊的「妻子」相提並論,算不算一種避重就輕的心態呢?畢竟我們不但無法知道大眾的反應,甚至就算大眾真的有負面評價,大概也不足以撼動某些大人物的地位吧!但是相對的,身為真正受害者的妻子,又真能有勇氣或權利選擇「不原諒」嗎?因為「不原諒」的後果可能就是離婚,那這種選擇又是懲罰了誰呢?

其次,妻子到底要怎麼做才算原諒呢?難道只要妻子不再追究,一切傷痛就真能彷如船過水無痕般地永遠消失了嗎?

對多數的人妻而言,面對所謂的丈夫外遇,大概就如同是被宣判了罹患癌症一般,因為就算是發現得早甚至割除了,但她們心中終究會有揮之不去的陰霾,因為她們永遠不敢確定,癌細胞是否會復發甚至已經擴散了。

最後也是最不堪的就是,這些倒楣被抓包的人夫,到底是真心為自己的不忠而懊悔,或是為挽救形象而被迫結束?換句話說,假如不是外遇曝光,那他們很可能會和小三同居多年甚至秘密生了孩子,那時,這些丈夫同樣會以道歉的姿態向妻子說「請原諒我」,但他們的意思其實是「我們離婚吧!」所以,不管原不原諒,元配不同樣都是要面臨被拋棄的命運,那麼,所謂的「請妻子原諒」,到底有什麼意義呢?

外遇,或許是無法說抱歉的,因為原諒並不表示能夠遺忘,只是人妻繼續獨自療傷,因此,人夫千萬不要以為外遇只要承認錯誤,就可以「當一切沒發生過」,事實上,那可能會是妻子心頭永遠存在的一把無形利刃。

(同志怎麼看待異性戀?異性戀對同志又有哪些好奇?不妨透過電子信箱gayfriendly@hotmail.com.tw,「異同」哈啦「一同」學習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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