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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庭親子】〈廢核救家園〉低階核廢料未定義?衛生署不瞭國際基準

2012/10/16 06:00

文/劉黎兒

Q:我因為關心食品輻射基準問題,看衛生署網站說明表示「國際間並未對低階核廢料有定義,並未歸結任何單一核種超過100貝克就是低階核廢料」,據我至今理解,超過100貝克就是低階核廢料,衛生署所持的標準格外寬鬆,連國際基準都想否認,恐怖萬分,這樣怎能幫國民健康把關?

A:你的認識是萬分正確的,還不僅是一種超過,就是所有核種(各種輻射物質)總和超過100貝克/公斤,就是低階核廢料,這是世界最大擁核組織的IAEA(國際原子能總署)所認定的,台灣或日本、南韓等核電國家也都是根據IAEA的認定而規定國內核電核廢料處理的。事實上,即使100貝克以上才算核廢料,也讓核電廠附近居民擔心,因此像柏崎刈羽核電還連100貝克以下也當低階核廢料處理。

衛生署想把輻射基準寬鬆化為600貝克、嬰兒為200貝克,現在乾脆連100貝克以上算是低階核廢料都不承認,不知道衛生署至今口口聲聲所謂的「國際」,是哪個超落後國家的基準,居然連台灣政府接受IAEA認定基準都不知道,令人無言以對。

衛生署還說出更可怕的想法是「各國對於食品中污染物質之評估基準,均實際考量其民眾攝食量等暴露資訊,不同國家可各依不同評估結果訂定不同限值;各國就特定污染物質所訂之限值,絕非以該污染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之臨界值作為標準」,這種恐怖想法用在輻射污染基準時犯了許多基本錯誤:

1.根據跟IAEA關係密切的擁核ICRP(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)在2005年美國有關輻射致癌死亡研究報告確定後,ICRP取消輻射致癌死亡下限,認為不管多微弱都可能導致致癌死亡或罹病,而且輻射不滅,以後會累積,傷害加強。亦即關於輻射污染危害健康連ICRP都認為沒有臨界值。

2.衛生署不但不知道輻射污染不管多少都會危害健康,居然假定即使有臨界值,也不必用臨界值為基準,亦即即使危害健康也無所謂。

3.即使依照民眾攝取暴露量而言,離台灣很近的日本發生核災,從台灣人嗜好日本料理、日式食物等觀點來看,攝取量不會太小,就像南韓也是因為地理上接近,也喜歡吃日本食物,基準就改為100貝克。

衛生署現在雖然表示不會逕行實施600貝克基準,但現在甚至連超過100貝克算低階核廢料都想否認,把國民健康置之度外,這還能稱為「衛生」署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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