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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家庭親子】〈廢核救家園〉日提高活斷層定義 台灣核電早該廢

2013/02/06 06:00

圖為去年立委邀專家說明核四廠恰巧位於斷層破碎帶上方。(資料照/記者廖振輝攝)

文/劉黎兒

Q:我看報導,日本最近好幾個核電廠都在進行活斷層調查,日本核管會要求有活斷層經過的核電廢爐,連唯一運轉中的大飯核電都可能因此停轉,究竟日本怎麼看活斷層跟核電的關係?

A:日本核管會在今年1月把活斷層的定義,從過去的「12萬~13萬年內地層曾錯移過」,改為「40萬年內地層曾錯移過」全算是活斷層,若有活斷層通過的話,都必須廢爐,更是無法重啟,這個基準將從今年7月起實施。

日本規定有活斷層的地區則無法建核電,在福島核災前,地震學者即使主張核電廠內或附近有活斷層,電力公司否認的話,擁核的主管部會都聽電力公司的,但現在新成立的日本核管會認為不能再就活斷層問題放水了。

因為核電原本就不是為了地震帶設計,台灣跟日本是世界地震最為集中的地區,到處都是活斷層,若有活斷層,地震來的話,就可能連減速的控制棒也無法插入,或因段差而嚴重破壞斷層上整個核電廠,釀成比福島核災更慘重的天大事故,核管會成立後,盯得最緊的就是活斷層問題,將明確地以「40萬年」為基準擴大審查,無法重啟的核電將大增。

台灣對於活斷層的定義非常狹隘,第一類活斷層是距今1萬年內曾發生錯移才算,第二類活斷層則是距今10萬年內。在核一、核二旁長達一百多公里山腳斷層,至少可辨認出3次古地震事件,分別為1.1萬年前、9200年前及8500年前,1694大地震跟1867的金山大海嘯都跟山腳斷層活動有關,但即使如此,也不過是列為第二類活斷層,其實歸為第一類也不過分。

距離核四最近的「枋腳斷層」最近一次活動是3萬7千年前,居然還被台電說是「死斷層」,非常可笑,現在全球沒人用這樣的字眼,跟沒人用「死火山」一樣,只能說是「非活火山」,因為連沒有活動過的火山都可能會開始活動,斷層也是如此;距離核三廠不到1.5公里的「恆春斷層」,也被歸類為「第二類活動斷層」;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曾指出,恆春斷層過去幾千年曾活動過,應歸為第一類,但第二類活動斷層發生地震的可能未必比第一類低。

台灣四個核電廠都在活斷層邊,而且都是數千年乃至三萬多年前都曾活動過很年輕的活斷層,非常恐怖,日本核管會是40萬年內的都算,都要廢爐,而日本核電耐震係數是台灣的兩倍,台灣老朽核電或核四單從活斷層觀點,早就該停轉、停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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