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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主張》別被臉書定義

2014/03/09 06:00

◎竹仔狐

還記得臉書剛開始流行的時候,就像是時下很多的網路社交平台一樣,一開始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就是一再收到不明白是真實與否的好友邀請。在某次因緣際會之下就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。不久我開始學會了分享、留言、打卡與按讚;在臉書上與好友互動,分享喜樂,更認識了許多噓寒問暖的網友、同好。逐漸添加了興趣、喜好、喜歡的書籍、音樂、景點、照片……,以及關於自己的種種,好似臉書就代表自己的一切一樣。在這裡我重新認識了自己,得到了分享與互動的樂趣,然而最大的喜悅莫過於受到按讚的刺激與鼓勵。

久而久之,一再重複的生活節奏:瀏覽、分享、留言、按讚。漸漸的,我開始不知道臉書是什麼?甚至於自己是什麼?與其說是我重新認識了自己,倒不如說是臉書定義了我。受到鼓勵固然欣喜;然而受不受關注卻更顯得棘手,分享自己早已成了為別人分享。它的誘惑在於人性對於受到鼓勵的一種雀躍感,然而卻也無端誘發了種種負面情緒與想法,嫉妒、反感、悲傷、失落都一一浮現。

或許我們的人生根本就不應該被任何狹隘的框框所定義,生活的細節更不可能以如此膚淺的方式來記載。網路社交平台也許能夠輔助我們、指引我們找到自己的某些面向,然而絕對無法代表我們生活的種種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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