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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兩性異言堂】〈人妻部落格〉穿上他喜歡的樣子

2014/05/11 06:00

文/番紅花

這陣子,千頌伊式的閃亮亮、千變萬化的魅惑穿法,大大擄獲了許多女人的心,千頌伊本身就腿長、腰纖、臂瘦、皮膚白,擁有這種先天條件,再加上造型設計師和全球頂尖名牌服飾的精心打造,韓劇裡的千頌伊,如何能不一出場就攫取大家的眼光呢?她就算隨意趴在床上發呆,也是燈光師用最美奐的燈光,和身上披著最高貴材質的家居服所營造出來的啊!

要是我們明明個頭不夠高挺,肩膀也不夠寬,卻硬要穿上千頌伊的黑色搖滾皮夾克出門上街、上班去,恐怕不僅沒有女主角那帥氣中的嫵媚,搞不好還會顯得格格不入、土裡土氣的。對於打扮,我們有時候需要的是,了解自己的優勢,巧妙避開自己的缺點,還有,尊重另一半的審美觀。

精心打扮赴約 老公卻不識相吐槽

朋友小美最近跟我抱怨,前幾天她特地戴上千頌伊版本的黑色緞面大蝴蝶結髮箍,和結婚15週年的丈夫去吃燭光晚餐。這款引領潮流的髮箍可花了小美一千多塊錢呢!小美攬鏡自照,覺得自己真是風情萬種,那隻超大蝴蝶結跳躍在她的髮間,看起來就像個青春女大學生啊,丈夫一定會迷死了。

沒想到從辦公室匆匆趕來吃飯的丈夫,一見到小美就蹙眉問:「妳頭上幹嘛戴這麼一大坨蝴蝶結?看起來好怪!又不是在買禮物綁緞帶。」

小美一聽,火氣頓時冒上來,她沒好氣的回答說:「你懂什麼?這是千頌伊戴的髮箍耶!真是沒眼光!」

看見老婆翻臉,這下子丈夫發現自己剛才說話太急了,他趕緊緩下語氣說:「老婆,我們都四十幾歲,快五十了,不用刻意打扮得像小女生一樣。這個髮圈蝴蝶結跟我的手掌一樣大,太戲劇效果了,不襯妳成熟美麗的氣質嘛!可是,如果妳真的很喜歡,那就戴著吧!」

這頓燭光晚餐的氣氛,於是就沒那麼溫柔可喜了!小美心裡暗暗覺得,丈夫真是掃興透了!

食衣住行彼此尊重 請在乎另一半觀感

小美的例子不禁讓我想起以前老一輩的人常說的「女為悅己者容」這句話。現代女性追求主權獨立,認為打扮的主權掌握在自己手裡,愛穿迷你裙或是剪赫本頭,愛穿俐落長褲或是吹大波浪鬈髮,誰都管不著,自己開心最重要,沒有必要考慮另一半的喜好或意見。但我的想法不盡然如此,既然兩個人決定要共同生活一輩子,今兒晚餐吃什麼難免會互相配合一下,應該誰洗碗或誰負責倒垃圾總也會互相討論,因為,唯有彼此尊重、在乎對方的觀感或感受,共棲生活才禁得起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瑣碎考驗。

外表打扮也是如此,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站在自己身邊的伴侶穿著得體好看,而每個人對「好看」的定義不盡相同,例如,我很喜歡迷彩圖紋所營造出來的帥氣模樣,也很喜歡豹紋圖騰在服飾配件上所帶出來的奔放與貴氣感,但是,我先生卻總是說,迷彩讓他忍不住回想起阿兵哥駐紮外島的寂苦日子,而豹紋也讓他一下子就聯想到在菜市場穿梭的歐巴桑,她們最愛穿豹紋鑲鑽的長褲或針織衣了。所以,我最喜愛的迷彩和豹紋,卻是我人生伴侶心中的最不歡迎圖騰。沒有經過任何掙扎,後來只要是和先生一起出門的場合,我就不穿著任何迷彩或豹紋衣飾,既然他不喜歡,我就不要穿。

為悅己者容 彼此開心和諧共棲

好友說,我這樣太沒個性了,幹嘛讓男人來約束我們的品味與打扮。但我倒不覺得這是兩性之間的約束,我認為這是共棲生活的尊重與愛護,這世上可以穿的衣服款式那麼多,我們又何必執著於另一半不喜歡的樣子呢?有時候我自己難免也會評論丈夫穿這個不好看、穿那個不好看,我也希望丈夫能夠接納我的好意和建議,可見,男人和女人「為悅己者容」,不是什麼喪失主權的事,而是你開心我就開心的珍惜與體諒。所以迷彩和豹紋,我就只留著一個人逛街時穿穿過癮就好。

我穿上他喜歡的樣子,或是他穿上我喜歡的樣子,有人說這是「妥協」,我倒覺得這是「和諧」,逗另一半開心,其實就是讓自己開心,兩個人生活在一起,放輕鬆、心甘情願彼此讓一步,不在乎局外人怎麼說,才能天長地久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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