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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由副刊】文學系之間的殘酷協商

2015/07/26 06:00

◎朱宥勳

最近,隨著課綱議題的發燒,部分中文系學者似乎開始對所處科系的「合法性」產生了焦慮。從唐捐、楊佳嫻的紙上對談〈讀中文系的人〉起,一連引起顏訥、許暉林、路恒為文討論。顏訥最新的文章〈如何鍛造這個世代的中文系──從回應台文系出發〉,更把焦點拉到「中文系vs.台文系」的尷尬對立上,逐步深入到問題的癥結。

身為台文系統的一員,我對於中文系內部的反省風潮自然是樂見其成。從學科演變的歷史來看,中文系在台灣的建制,本身就是一個大型的「違章建築」。上世紀末,正是一批不滿所處學科疏離現實的中文系學者解離出來,與民間學者「裡應外合」,才建立了台灣文學系所的基本規模。這樣的「出走」雖然讓台灣文學能開山立派,卻也減緩了中文系內部的改革壓力──「那些議題」從此成為台文系所的事,中文系可以名正言順不處理。如今,中文系學者再次意識到這個問題,令人期待將有一番新的氣象。特別是關於中文系如何介入社會、如何發展在地視野,確實都是關鍵問題。

然而,我認為這波討論的許多參與者,似乎混淆了兩個層次:當我們批判「中文系霸權」(姑且這樣造詞──以其在教育系統和學術資源上的主流地位來看)時,問題在「霸權」而不在「中文系」。也就是說,從中文系的知識內容來為中文系辯護,是解決不了體制上的「違章」性質的。你可以主張中文系會帶來無可取代的涵養或人文價值,但這些東西無法自為地證明它在體制上享有的特權地位。因此,真正尖銳的問題,恐怕會發生在真正進入體制設計、政策思考和資源分配的階段,而不只是目前討論的知識論問題而已。協商是殘酷的,在台灣國家正常化的過程裡,中文系必須重新定位自己的學術位置,而讀中文系的人們願意協商到什麼地步呢?能夠接受自身成為諸外國文學系的一種嗎?能「讓渡」在文學政策主導權和話語權到什麼地步?願意限縮自身在中小學語文教育中的影響力嗎?這些或正是中文、台文雙方基於彼此友誼而還不忍碰觸的現實問題。

但不碰這個問題,事情就不會有真正的進展。無論如何在中文系的知識內容上優化、找到多少在地價值,中台互不隸屬的政治狀態,就會讓「居於文學學科領導品牌」的中文系有合法性問題。(是的,這一次問題不在「文學學科」,而在「領導品牌」。)

不過,這也不意味著台文系所有理所當然的領導權。對台文人來說,我們仍然需要時時自惕,除了政治正確這塊高地外,我們還有什麼?我們發展出自己的獨特視野,足以擔當一國文學建制之重任了嗎?

最好的狀況,是我們雙方在都盤點自身的學科處境後,從個別角度來思考台灣需要怎樣的諸文學系建制,如何合作、互補和競爭。但這必須建立在雙方的內部都經過很良好的反省的前提下,這點我其實不敢樂觀。如若繼續「維持現狀」,很可能最後的解決方式是比殘酷的協商更殘酷的──一方直接透過建制的力量壓倒了另外一方。雖然2016的政治態勢可能會讓台文這方稍感樂觀,但歷史詭譎多變,誰能預料十年、二十年後的事情?如果我們不希望讓統獨的風向完全決定了文學的樣貌,而希望無論如何都能保持異質性和多元性的話,或許是時候開始思考文學系「之間」而不僅是「內部」的問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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