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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由副刊.鬥陣寫作俱樂部.散文篇】 蔡逸君/評審雜感二三
◎蔡逸君
◎蔡逸君
文學獎評審是一場自由心證的裁判過程,而這場自由心證的困難在於它沒有制式的、明定的律法可遵循。每個人當然都有屬於自己在經驗世界累積的標準,也有各自喜愛的文本,可以是任何的文學作品,理論架構分析,甚至單純只論感受性的文字風格,但這些經驗再多,有時敵不過作品裡一句能碰觸到真實內在的表述,但真實內在的表述又是什麼?
我常參與的是散文獎評審,不時被虛情假意的內容所騙,也迷惑於包裝精美的外衣,最多最多,我能做的只是在作品裡找現實,找生活。這不是什麼文學不文學的判別,也沒有絲毫美學上的依據,純粹是直觀吧。偏頗,耽溺,封閉的我的心,期待著被另一顆偏頗,耽溺,封閉的心打開,如同自言自語被聽到。有那些美麗燦爛的時刻,我讀著他人的作品,被體貼到了。它所描述的,把我說不出來的話說出,傷痛,快樂,晴朗,陰鬱,它把人們共有的情感,難以清楚表露的思維寫出來了。
或許我把評審心理過程說得太抽象了,也沒有關於什麼是好壞,什麼是高低的明確文學標準。面對每一篇作品,就如同面對每一個人,我通常選擇先放下我薄弱僵化的認知,跟隨著它的文字,看它要把我帶向何處,在討論時也只能以我喜歡,我覺得,這樣個人主觀的認定來理解。要不然呢?人又不是罐頭工廠,整齊畫一的產品,食品安全衛生合格,SOP標準作業程序。你可以對文學列出更多要求,但是那會很可怕,說明書與宣傳單可以做得更好更精準。
那麼是不是就不要有標準,各說各話下去?當然不是。文學獎的評審是共識決,它擁有自由,開放,獨立的評審愈多,所選出來的得獎作品就更自由,開放,獨立。而這正是文學難以被言說的標準,也是最可貴的真實內在。允許軟弱失敗,允許混亂模糊,允許不確定,允許賣相不佳,允許瘋狂,允許無法被認同的不堪,這些在其他場域不能容忍的,文學能如此體貼的一顆心,不正是寫這個世界與讀這個世界的我們,可以繼續熱愛下去的理由。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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